2010年2月26日星期五

毒海沉淪之因為我不快樂

政府調查指,幾乎百分百本地中學,都有學生吸毒。而在諸多曾吸食毒品的學生中,年紀最小的,僅得8歲。數字雖然令人搖頭嘆息,但卻沒有令人感到驚訝。原因是:香港中小學校裡吸毒的問題,向來都嚴重,欠的祇是較具體的數字。而究其根源,學生吸毒亦不外乎用「我不快樂」四個字,就可以概括。固然,貪玩、無知、好奇和受朋友影響,也是其中的原因,但假若學生本身是活在一個「被關愛、和諧和有前途」的環境內,以上的所謂原因,還能生效嗎?從政府角度看,查禁、打擊與教育,幾管齊下,是理所當然。但從問題根源上看,學生處身在一個競爭異常巨大,兼具缺乏關愛的社會裡,借毒品以麻醉自己,似乎是一種「不清醒及不得矣的『傻瓜選擇』」。願社會文化能配合現時政府的打禁,讓沉淪毒海的學生,有真正的出路。

相關新聞:
http://hk.news.yahoo.com/article/100225/4/gqg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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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2月18日星期四

記後現代青年精神對話 II

可否幫我?甲問
我可以幫到你甚麼?乙答
我想令人喜歡我。
你本身條件不差。
我知。但我希望更多人喜歡自己。
那你主動些,和對人好些便可以了。
有沒有其它方法?
對人真誠一些,也可以。
有沒有一些較新的方法?
你指那方面?
各個方面。
可否說清楚你的要求?
我說得清楚,就不用找你幫忙了。
……。
那你教我怎樣和人交談吧!
隨意、隨心,避開一些令人尷尬的問題就可以。
可否舉例?
譬如說:……
又係說這些?有沒有一些較新鮮的話題,整天說你那些會很悶!
那你自己想到甚麼?
我就是想不到才找你。
……。

2010年2月16日星期二

笨哉,少年!

大年初二,老一輩人依照傳統,往車公廟替香港求簽,是電視新聞每年「不可或缺」的點題。怎料鏡頭一轉,卻看到幾個「八十後反高鐵青年」,學人「依樣葫蘆」,也替香港向車公問前程、求簽,令筆者看後不禁搖頭嘆息。要知,劉公去求簽,是跟傳統去做,配合其角色、身份、年紀;但你們作為「八十後」的年輕人,跟人家一樣去求簽,就是「無知」。而除了可以讓傳媒報導你們幾十秒外,對任何事情的進展,都無任何好處。此中原因如下。第一,求簽,意味「迷信」(或至少「不科學」),這對一班欲建立「理性形象」的年輕人而言,並無絲毫好處。舉個例說,假若政府派人就「興建高鐵」求簽,簽文又認同的話,那你們就支持麼?第二,求簽,屬中國道教傳統。就算你們能博得部分舊式人認同,但卻同時令到信奉其它宗教的人覺得你們不妥當,那值得麼?第三,無論你們是「一臉誠心」也好,抑或是「一臉反叛」也好,入到廟宇都該存一點內心的尊重,借車公過橋,畢竟用心不良。因此,奉勸諸位年輕人,日後不要出同樣的高招。

相關新聞:
http://hk.news.yahoo.com/article/100215/4/glhk.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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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2月10日星期三

「坐牢是光榮」的不幸!

四川地震後,深入災區調查「真正遇難人數」和「豆腐渣工程」的國內維權人士譚作人,被成都法院以「發表六四文章」,意圖「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入罪,判處五年監判。譚及其支持者聞判後,怒斥法院竟半句不提「豆腐渣」工程,卻反以「六四」文章入罪,判決「荒唐」。而譚則高呼「為家鄉人民坐牢」,是他的「光榮」。的確,世界歷史事實也證明,「知識份子」被「以言入罪」於「沒有法治及不文明社會」中坐牢,通常都祇能反映出他們的正直與良知,而不能證明他們有罪。印度聖雄甘地如是,南非前總統曼特拉亦如是。而一個國家以錯誤方法去打壓良知的最嚴重後果之一,就是令民眾對該政府失去信任,繼而製造離心。就以這單以「為四川地震死難者討回公道」開始的「譚作人案」為例,國家當局不但沒有對「勇於揭露社會黑暗,矛頭直指官方貪腐勢力」的人,作出嘉許,卻反而倒行逆施給他一個「欲加之罪」,實令所有擁有良心的知識份子聽後都不禁心寒,暗罵句「豈有此理」!黃毓民說得好。他說,香港有一樣好,就是言論仍比較自由,說錯了、罵錯了,最多被人「口誅筆伐」,不用坐牢;而在國內,則是「說句良心、公道話」,也有可能被捕,甚至影響家人的前途與生活。筆者在此高度關注有關事件,並認為是次審判完全「不合理」及「違反現代文明的原則」。

相關新聞:
http://hk.news.yahoo.com/article/100209/4/gj4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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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2月7日星期日

就「五區總辭」議題虛擬訪問黃毓民

我問:為甚麼你們會這樣強烈推動「五區總辭」呢?
黃答:因為我們相信,這樣能讓香港人表達他們對民主的訴求。
我:但民意調查不是已經說得很明白了嗎?
黃:民調不是不可信,但現時的民調作不得準。比如:他們仍祇撥固網電話,又有些是提問方法有問題……。還是來個「公投」比較直接、有效。
我:但勞師動眾,花近一億六千萬公帑,值得嗎?
黃:這與發薪給那些月薪幾十萬的庸官,和花近七百億元去起一條「假高鐵」比較起來,就太值得了。
我:為甚麼這樣說?
黃:用一億六千萬,讓七百萬香港人去直接表達對民主的訴求,難道還不值得?
我:但民主黨也認為這樣,既無實質效果,又會削弱泛民的力量,你們為甚麼還這樣堅持呢?
黃:民主黨說的,是政治上的成敗與效益。我們現在做的,是政治理念上的是非。
我:這有甚麼不同?
黃:成敗,是談事後的結果;是非,是談事前的原則。
我:難道沒有成效的事,你們也要去做?
黃:這是逼不得矣,但「把權力歸於人民」,是我們最終的信念。
我:激怒中央,影響香港民主步伐,難道不是問題嗎?
黃:中央忿怒,就不做了嗎?況且以民主黨為首所提倡的較溫和、協商式的爭取方法,已經證實不行。
我:那就要兵行險著了麼?
黃:不是險著與否的問題,而是我們自己想要的東西,是否應該盡力去爭取。
我:那該怎樣辦?
黃:做自己覺得應該做的,向自己的理念交代。
我:那不需向香港人交代嗎?
黃:我這樣做,正是要把權力還給香港人。況且,我也祇向我的天父負責。
我:要人民付出代價,合理嗎?
黃:我們不這樣做,對香港人更不合理。
我:你玩遊戲,要市民付鈔,似乎很難說得通。
黃:說坦白,實踐理念,是需要付出代價的。試問世界上有那一場成功的改革,不是由表面上看似瘋狂的行動開始?
我:但你們這樣不覺得過份嗎?
黃:誰說我們沒有付出代價?
我:可否說來聽聽?
黃:由於民主黨的不參與,我們社民連今次一次過把三個立法會議員的位置,都拋棄了。損失了議員薪金、約滿酬金之餘,也要關閉全港的議員辦事處。另外,要再競選,又要準備夠資源才行。
我:那為甚麼仍要這樣?
黃:這就叫「義無反顧」。
我:計較得失嗎?
黃:我覺得我們實踐了自己的信念,已經「自己贏了自己」。
我:下一步怎樣?
黃:我們會盡力爭取更多選民的支持。
我:那祝你們成功!
黃: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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