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30日星期二

香港賽馬會提高「六合彩」投注金額的空想與事實

眾所周知,「六合彩」是少數香港政府公然允許的博彩活動,也是長久以來香港市民最樂於「小本投資」的遊戲之一。多年前,筆者就曾半開玩笑地跟朋友說:「每期買『六合彩』,是筆者每星期兩次的『公民責任』,目的在替廣大香港市民創造(發達)夢想、建立和諧社區關係。」其後,「六合彩」由每周兩次,逐漸變成現時的每週三次。而投資金額,更加由最初的兩元一注、五元一注,加到最近改動的十元一注。

「六合彩」,於一九七五年初出現時,稱作「多重彩」。是一種脫胎自香港賽馬會早期發行的馬票的一種博彩形式,目的在取替當時民間賭風熾熱但卻不受政府監管的「字花」活動。到一九七六年,香港馬會正式確立「從三十六個號碼裡選出六個」的遊戲規則,才把它正式易名為「『六合』彩」(Mark Six)。

說起來,「六合彩」多年來已經試過多次改動它的遊戲玩法。而除了之前已提及過的投注金額外,搞珠號碼更是由最初的三十六個號碼,經五次到二零零二年,變成現時的四十九個號碼。而中獎方法及派彩上限等,亦曾經作過多次重要的修改。但原則不變的,卻仍然是鼓勵香港市民「以小博大」。而也因為這樣,每次當香港馬會宣佈將某一期定為「金多寶」,亦即是說該期「六合彩」的中獎彩金特多時,就會引來香港馬會投注站內外人頭湧湧的奇景。

然而,話雖如此,隨著博彩形式多樣化、外圍猖獗、低下階層近年收入銳減等的因素出現,香港「六合彩」於過去八年來,總投注額已經持續往下調,並跌至去年僅六十四億元的新低。而有鑑於此,香港馬會管理層就決定把原投注的金額,由五元一注,加到十元一注;電腦彩票雖仍舊售二十元一張,唯每票總數卻變成祇有兩注;而為防低收入人士缺乏購買意慾,又容許市民以五元購買半注,唯中獎時,彩金亦僅得一半,預期這樣做,能夠對整體投注額有幫助云云。

對於香港馬會以上的想法,筆者其實很有懷疑。至少,從筆者打探所知,由於最低投注金額的改變,變相令博彩人士的投資成本增加,相反中獎機會卻減少,所以預期自己於將來會減少購買「六合彩」的人,其實佔大多數。而假若「六合彩」真如筆者最初所言,具有激發「廣大香港市民創造(發達)夢想、建立和諧社區關係」的功能,香港馬會今次的決定,實在是非同小可。而香港政府於近年社會貧富懸殊、仇富情緒加劇之際,對此坐視不理,亦有失高明。更甚者,由於是次「因『加』(投注金額),而可能得『減』(總投注額)」所造成的損失,更可以導致香港馬會撥作慈善用途的獎券基金收入下降,繼而削弱香港政府這幾年一直所強調的扶貧力量,促成民怨升溫……。

面對如此敏感的課題,香港政府竟然可以把漏了關,不能不說是又一次的「失策」!

(原文刊於【日本】今日論談報 港澳台版 11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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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5日星期五

香港青少年的性新聞

九月尾,一名單車助理教練、前港隊代表,承認曾於過去兩年內,在中港兩地的不同地方,非禮一名現時十六歲的香港單車隊女代表,被判入獄六個月。但案件令人好奇的地方,卻是案中的「受害者」,是事隔多月後才報案的,卻又能清晰記得案發時的經過。第一次在零八年七月於單車會內,第二次在零八年八月於一輛巴士上,第三次在零九年八月於內地的一間酒店內。值得注意的,是第二次犯人伸手入案主胸圍內撫弄乳房達七分鐘,而第三次事發時,犯人與案主是一同坐在酒店的床上的,而這次犯人伸手入案主內撫摸,更達十二分鐘。可是案主偏偏當時卻沒有報警,要直到今年三月才忽然醒覺,透過短訊告知親友。

到了十月初,香港又有兩宗涉及青少年的性新聞。先是有一名早前已涉及另一宗「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案件候審的十六歲少年,以鐵槌襲擊另結新歡的同齡前女友,然後墮樓喪命。後是香港警方於上水華明路巡邏時,於兩名形跡可疑的十六歲少年所攜帶的一個袋內,發現一名初生女嬰的屍體,事後查明兩名少年中的其中一人,曾與一名十七歲少女交往,令其懷孕並誕下女嬰,而事發時兩名少年正準備把女嬰屍體帶往山頭棄置。

以上三件案的共同地方,是涉案者都是十八歲未到的青少年。第一宗案件的案主,是於別人對自己的「性要求」上,「不懂拒絕」、「啞忍」及「疑而不決」。第二宗案件的死者,是於「性交往」的過程中,「不能節制」、「不懂運用合適方法」和「未能控制自己的衝動」,而案中的傷者,就錯在「不懂得『帶眼識人』」和「未有掌握『分手技巧』」。至於第三宗案件的兩名「死嬰」父母,則錯在「不懂得避孕」、「不懂得尋找支援」和「不懂得怎樣面對懷孕及生育的問題」。然而,一連幾宗案件,難道香港的社會又沒有責任嗎?

眾所週知,香港的性教育於這三十多年來,其實是從沒有認真地推行過的,但偏偏香港的色情資訊,卻較任何地方都氾濫。幾年前,香港有間著名教會學校,就曾被揭發其生物教科書內有關於男女生殖器官的幾頁,全被校方統一強行撕掉的笑話。而一般學校裡所謂的「性教育」,就祇是會把性「神秘化」、「邪惡化」和叫人「不要性交」。於香港學校內,一提及性的課題,要不就是「似有還無」,然後來箇「樣版答案」。要不就是「煞有介事」,把一齊師生推往「白色恐怖」。總之,就是沒法做到「情理兼備」,恰到好處。

其實,香港的性教育發展至今,理應進行大刀闊斧的改革。由一直以來對性,簡單地用「詭秘」、「迂迴」、「勸阻」及「恐嚇」等的方法去處理,改而以「開放」、「直接」、「誘導」和「科學」的精神作基礎,最好是能夠讓青少年在多元開放的討論平台上,獲得最全面的「性知識」,避免再有類似上述的悲劇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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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參閱4月23日:站長雜談:《該如何回應年輕人的性需要?

(原文刊於【日本】今日論談報 港澳台版 10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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