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25日星期六

龍影縱橫七十年

今年十一月底,李小龍先生七十冥壽之際,筆者一路忙著,無閒撰文以賀,愧稱龍迷。幸而,世界各地,均有不少紀念活動;香港無線電視邀得區錦棠歐陽靖兩代超級龍迷,主持以李小龍為主題的特輯《龍騰天下》;幾個月前,好友羅振光博士,繼早年撰寫過《李小龍思想解碼》後,又再推出《李小龍哲理解碼》,以饕天下龍迷,才令筆者釋懷。其實,一直以來,筆者都覺得,李小龍先生之偉大處,在於他「充分認識、發揮及完成自己」,並「終生致力推廣『忠於自己』的截拳道」的工作。人在美國、身陷逆境,卻處處表現出不屈不朽的精神。又博覽各國武術群書,融匯東西哲學,精研當中的神髓,化成自身獨一無二的哲道武術,並永遠投射在電光幻影的世界裡,成為橫跨武術及電影兩個界別的巨人。李小龍先生值得後輩學習的地方,罄竹難以述其詳,不輕言向環境屈服及抱怨,是其一。堅定信念,定清目標,信任自己,落實行動,自然是其二。能因應自己的特質,廣泛吸納各家各派所長,創造出自己的一套,則肯定是其三。筆者早已活超過李小龍先生活在世上的年紀,但卻祇覺跟他的距離愈來愈遠,也才更明白原來從前人說「天妒英才」,是一種由衷的佩服。活著的死人,早超越輪迴,得享永恆;而廢掉了的活人,得過且過,活多一日都是浪費。龍哥,你真厲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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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15日星期三

香港體壇「性」事

香港運動員給人的印象,一向好壞參半。給人良好印象的,像「風之后李麗珊,和「單車天王黃金寶等,都能專注於自己的天地,屢創佳績,溫文有禮,替港人爭光,獲香港人認同。而給人壞印象的,像早前干犯非禮罪的「前單車港隊成員」劉敬宇,和今年涉嫌以性愛錄像勒索富翁的「前划艇港隊成員」陳學殷等,工作上都無甚表現,個人私生活更呈現一遍混亂。前者現已接受法律制裁,不必多說;後者至截稿前雖未定案,但其供詞中所展現的生活智慧,卻令人嘩然。

陳學殷供稱,在任酒樓知客期間,早認識富商X先生,曾先後收過他幾張共達十多廿萬的支票。又曾接受對方的邀請,加入其公司當船務文員,除正常薪金八千多元外,也接受了每月額外達萬元的賞錢。其後,陳懷孕、結婚,X先生主動獻禮十萬,並間中約陳共晉午餐。之後,陳續供稱,婚後生活不如意,丈夫游手好閒之餘,更有婚外情,間中又對陳進行虐待。於是,陳便想跟年紀較自己大四十六年的富翁X先生發展,並真心相信X先生是「真的愛她和會照顧她」的,也曾跟X先生先後兩次於酒店內性交,並於事後接受X先生的利是。到第三次,X先生光著身體於酒店房內等她,陳因月事剛至,又覺得受侮辱,才拒絕。

但案情令人感到迷惑的,是陳學殷自零五年以來,已多次無條件收過X先生達二十多萬的金錢。期間,X先生曾多次遞上字條對她表示「好感」,約過她吃飯、看戲,有過身體接觸,甚至直接向她提出過性要求。但陳被控方律師盤問時,卻竟堅稱,當時沒有想過跟X先生發展任何關係。令人懷疑陳學殷,要不就是思想單純得過份,要不就是心思扭曲,連自己也被一起欺騙了。

其實是男歡女愛也好,是金錢交易也好。陳學殷與X先生的關係,本來都該屬於私人範疇,是非對錯實由不得其他人干涉的。然而,陳最後卻企圖以威脅的方法,去達成她的金錢或感情目的,就令人反感。

再從另一個角度看,類似的情色新聞於香港,其實時時都有出現。今次有所不同的,祇在於疑犯的「前港隊運動員」身份,這令筆者不期然想到香港運動員的生存狀況。從報章上所記載的資料,陳學殷學歷不高,在結識X先生前,任職酒樓知客的收入,月薪更在八千元以下。而她在此之前的「前香港划艇代表隊前女選手」身份,對她的生活幾乎完全沒有甚麼正面影響。婚前婚後,更加都是活在男人的陰影之下 - 前夫後期視她為出氣袋,情夫X先生更一直都祇把她當「玩物」,最終要對簿公堂。

事情最終如何收科,筆者並不知道,但趁香港現在申辦亞運正進行得如火如荼,卻想順道提出兩點。一,申辦亞運當然可以視為是「承擔國際責任」的一種表現,但於此之前,香港政府是否更該替本地的運動員謀多些福利及後路呢?二,是運動員都該具備本項體能及技術以外的質素,港府在積極培育本地運動員之際,理應加倍關注他們多方面的發展。陳學殷的故事是一樁悲劇,但假若港府以為這是個別事件,則類似的悲劇將隨時重演。
(原文刊於【日本】今日論談報 港澳台版 12月號)

2010年12月8日星期三

權益教育與道德培養

早前大家樂快餐集團,基於社會壓力,最終撒回刻扣員工食飯時間工錢的方案,勞工界認為是小勝利,但資方則表現慘情。這件事看似無甚特別,但其實卻反映了近年香港人對「權益」的敏感度增加,和已更懂得掌握各式各樣政治遊戲的玩法,算是多年來,香港社會整體進步與成功推動權益教育的成功範例。但這樣就足夠了嗎?

曾修讀過西方社會及政治哲學的朋友,都應該知道,源於西方的權益教育,都把重點放在爭取與維護自己的權益上。對自己所應該擁有的權益,會斤斤計較;但對道德、良心一類的價值觀念,卻絕少關注。而在推動權益教育的同時,更甚至會教人以「自己的利益行先」,祇要沒有「干犯法紀」,都無不可,一律加以接受。而也由於這樣,西方的權益教育,都以法律所賦予的權利為關鍵,動不動就「訴諸法庭」判決,久不久就要求「改動法律」。尚幸的是,於西方社會裡,超越的宗教信仰,也仍是共通的,個個都信神守法,所以社會大體上,總算相安無事。特別是在戰後的幾十年,較成熟的西方國家體制,都沒有出現過甚麼目無法紀的領袖。而即使偶爾出現了貪腐無能之徒,亦早被民主制度轟走。

剛巧筆者於大學裡所任教的一科,觸及少數族裔在港升學與就業的權益問題。教授對象是現職教師,故一廂情願地以為他們全部都會認同「時下香港的大學對本地『非華裔』學生的中文會考、高考成績的入學要求」是不合理。誰料當中就有一位同學,以土生土長香港華人的權益立場發言,表明支持現時大學入學要求的「遊戲規則」,並謂這正體現香港特區重視「兩文三語」的特殊性,沒辦法參與這玩戲的人,理應被淘汰。而少數族裔根據他的想法,要不就請按照遊戲規則去玩,要不就請自行離開。

筆者即場沒有跟他糾纏,但心裡卻有一個疑問,就是當從事前線教育工作的人,都事事以權益行先,對其他人既缺乏同理心與仁慈,又對現行制度的凹陷位缺乏察覺,香港學生所接受的,究竟會是一個怎樣的教育?這尤其是在這樣一個「行每步路都針對著『遊戲規則』而走」的世界裡。富豪明白如何跟政府打交道,以達致自己最大的創富目的;政客明白怎樣偽裝熱血,以撈取最多的政治本錢。家長知道怎樣做,才能讓自己的子女,升讀心儀的學校;學校知道怎樣鋪排自己所獲取的成就,才可以吸引家長。學生從小就在補習社裡學習「考試技巧」與「應試策略」;出來打工前,先操熟「面試」的程序與要求;長大後,就學習如何根據規則,交少些稅及在社會裡賺取最大的回報。對別人的處境,完全漠視,也缺乏真正的關懷,個個都祇求打贏眼前一場場有「文明規則」的仗。

筆者不是全知、全能,沒有甚麼方法可以「力挽狂瀾」。但卻懂得道德培養一類的東西,不能單靠生硬、冰冷的課程和教材,就可以成事。作為教育工作者,特別是於前線執行教學工作的,理應從自己做起,然後以「身教」的形式,真摯地去關懷身邊的人,讓學生體會甚麼才是真正美好的價值,讓「生命影響生命」。而筆者也相信祇有這樣,香港的下一代,才有心靈上更好的出路!

(原文刊於 2010-12-8 香港經濟日報「國是港事」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