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10日星期三

「坐牢是光榮」的不幸!

四川地震後,深入災區調查「真正遇難人數」和「豆腐渣工程」的國內維權人士譚作人,被成都法院以「發表六四文章」,意圖「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入罪,判處五年監判。譚及其支持者聞判後,怒斥法院竟半句不提「豆腐渣」工程,卻反以「六四」文章入罪,判決「荒唐」。而譚則高呼「為家鄉人民坐牢」,是他的「光榮」。的確,世界歷史事實也證明,「知識份子」被「以言入罪」於「沒有法治及不文明社會」中坐牢,通常都祇能反映出他們的正直與良知,而不能證明他們有罪。印度聖雄甘地如是,南非前總統曼特拉亦如是。而一個國家以錯誤方法去打壓良知的最嚴重後果之一,就是令民眾對該政府失去信任,繼而製造離心。就以這單以「為四川地震死難者討回公道」開始的「譚作人案」為例,國家當局不但沒有對「勇於揭露社會黑暗,矛頭直指官方貪腐勢力」的人,作出嘉許,卻反而倒行逆施給他一個「欲加之罪」,實令所有擁有良心的知識份子聽後都不禁心寒,暗罵句「豈有此理」!黃毓民說得好。他說,香港有一樣好,就是言論仍比較自由,說錯了、罵錯了,最多被人「口誅筆伐」,不用坐牢;而在國內,則是「說句良心、公道話」,也有可能被捕,甚至影響家人的前途與生活。筆者在此高度關注有關事件,並認為是次審判完全「不合理」及「違反現代文明的原則」。

相關新聞:
http://hk.news.yahoo.com/article/100209/4/gj4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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