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28日星期三

學童悲劇與教育政策

開學不久,除了發生兩宗帶著子女尋死的倫常慘案外,又發生兩名學童自殽的悲劇。值得關注的,是無論前者或後者,事主身邊的人,都說在事前沒有發現任何徵兆,而事後則同樣感到悲痛及愕然。於此,教育界別可以做甚麼呢?

其實,筆者對於很多人未能察覺身邊朋友情緒有異樣這點,一點不覺出奇。這一來由於中國固有文化,提倡隱藏情緒,私事及家醜,一律要避忌;二來,香港教育體制裡,由小學到大學,從來未有就心理及情緒健康問題,作出過任何認真的培訓。這導致香港人大部分人於此毫無認知之餘,導致所謂「未有先兆的悲劇」發生,根本毫不意外。

就算是近年強推的「其他學習經歷」,教育局說甚麼補充正規課程及傳統課堂的限制與不足,五大範疇裡,亦未有就個人的心理及情緒健康問題,作出過任何正式指引。試問在這情況下,香港人忽略身邊人及自己的心理及情緒警號,又怎能說「不合情理」?

依筆者看,從教育政策上制訂中、小學的心理及情緒健康課程,或至少,定出若干對負面心理及情緒的基本認識與處理,是有必要的。而在這之前,老師要先接受相關培訓,然後是家長。繼而是締造一個文化,由學校蔓延到社區,讓每一個香港人都在心理及情緒健康的安全網內。互相關顧,互相支援。

於此,課外活動及其他學習經歷,亦可發揮其功效。即如:興趣小組,可發揮陶冶性情的功能;運動項目,可提供心理質素的培養;音樂、視藝、舞蹈等,可教導同學如何把情緒表達乃至昇華;社會服務,則從服務過程中令學生學懂對他人的關懷與體驗對社會的付出。

最後是師資培訓的問題。原來,現時本地幾間師資培訓機構,對心理及情緒健康的培訓,都乏善可陳。一般教育學系的學生,知道甚麼是「有特殊學習需要的學生」,也明白「青少年情緒問題」是甚麼回事,但偏偏卻不懂得如何把有問題的學生分辨出來,亦不懂得當學生心理及情緒出現問題時,該如何處理。

最後總結,趁現時香港的悲劇尚未失控,政府應馬上做些補救措施,制定相關指引,讓教育界發揮它應有的功能。(原載於2015-10-27  星島日報 〈大學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