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3日星期三

性教育貧乏令悲劇持續

香港欄后呂麗瑤早前於生日公開她早年被性侵事件,希望有同樣經歷的人不要啞忍,引來社會不少迴響。雖然呂麗瑤當年被性侵時的年紀已不是兒童,但連特首林鄭月娥也公開呼籲要關注香港兒童現時的情況,事件同時牽引出幾個值得教育工作者思考的問題。

首先,呂麗瑤能勇於面對過去,並期望以其自身揭開瘡疤的痛苦去減低未來受害人數目的願望,實屬可敬。但她於文中留言時,竟說出「在香港的體育界,我未曾聽過有性侵犯或非禮的案例」,卻令人費解。一來,類似事件其實相當多;二來,教導幼齡至未成年的子女、學生保護自己的身體,一向是家長和學校的責任,更何況當年呂麗瑤已是學校的運動員,而運動時與他人身體的接觸,事屬平常。為甚麼那時她的家長及老師,從來沒有人提醒過她呢?(而她文中的一句,「按摩」於運動員來說,屬平常不過,更肯定此點。)

其次,呂麗瑤於文中質疑自己仍每年與加害者慶祝生日,並保持「亦師亦友」關係,是「神經病」。這點也讓筆者再次發現香港人對「性侵」受害者與加害者的「心理認知」嚴重不足。外國研究早發現,「性侵」受害者於事後與加害者一直保持良好關係,甚至繼續「仰慕」加害者的,大不乏人。而此情況,亦間接讓加害者對於「性侵」行為失掉準確判斷,以為「性侵」是假,「半推半就」或「她內心是願意的」是真,令問題惡化。性教育工作者於此,其實有責任讓受害人及一般大眾知道,「性侵」個案成立與否,是按每次不同情況去決定的。就算受害者與加害者是戀人,甚至能證明被害者瘋狂愛慕加害者,「性侵」就是「性侵」。

最後,是關於評論者的心態。這一如多年來的風化案,道德審判角度有之,偷窺風月心態有之,獵奇探案思維有之,但一直以來卻只有極少人能從性教育貧乏的角度去探索,思考一下該怎樣做才能避免如此這般的悲劇持續。特別是那些有女兒的家長,要不就是「義憤填胸」,大罵加害者是畜牲,要不就是「掩耳盜鈴」,連把這宗新聞與孩子討論的勇氣都未有。(原載於2017-12-12 蘋果日報 〈論壇〉)


2017年12月8日星期五

閒暇運用與志趣培育

今個學期接手《工作、閒暇與人生意義》一科,備課時剛巧碰上一位研究課外活動的專家、一位前名校校長,先後就「其他學習經歷」的種種,來教育大學做講座,引發筆者一連串的思考。

研究課外活動的專家在其講座中,一開首即指出,說是其他學習經歷也好,說是學生活動也好,一旦政府插手,把之課程化、形式化,變成升學的部分條件,它們就會喪失生命力,學生會對之失掉興趣之餘,亦會對師生造成壓力。長遠來說,反發揮不出它們原來對學生的教育功能與成長作用。認為當務之急,是要「鬆綁」,以虛代實,讓學生尋回自己的興趣,再度燃點他們對世界的熱情。

然而,另一邊廂,前名校校長卻對住現場的大學生慷慨陳詞,質問他們讀書以外的時間,到底都花在哪裡去了?有沒有充分運用自己的閒暇,部署好自己的將來?

筆者現場祇覺精采,卻也不覺得二者有任何矛盾。說坦白,前者針對近年中小學學生活動的課程化、條件化趨勢,的確一矢中的。而眼看學生面對參與甚麼都是「評估、評估、再評估」的絕望,筆者也時常嘆息,渴望中小學的師生間,能回到過去參與活動時的喜悅,而不是像現時般,連去外地交流都已經是指定動作,師生疲於奔命,身心俱憊,笑容欠奉。

而校長強調的,卻是閒暇活動固有的宗旨。非僅僅為感官刺激或娛樂,而是要透過各種興趣,去讓自己成長,並加以認識世界。這也就是所謂「志趣」。而校長亦補充,倘學生能自發地參與一些有意義的活動,或於參與活動時能為該活動賦予意義,前者像參與扶貧或拯救流浪貓狗活動等,而後者像透過球類比賽領會世界文明規條乃至體育精神等,則學生的視野與生命素質必然提昇。

再反觀現時病態的香港社會,家長從幼稚園起,即讓子女參與不同的活動,三歲起報考不同的認證考試,目的不外乎是藉此增加自己子女入讀心儀名校的機會,實在可憐也可敬。在此盼望教育當局能帶頭打破學生活動形式化的趨勢,把學生活動推回以培育學生心智與眼界為目標的正軌上,勝過硬推甚麼生涯規劃。(原文載於 2017-12-08 信報〈教師陣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