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6日星期二

借今屆立法會選舉談公義教育

文章刊出之時,本屆立法會各個議席誰屬,除了將會提交司法覆核與選舉呈請的變數外,其餘的結果應已有分曉。

然而,除了政府於這段期間,向市民大力呼籲及宣傳,要履行公民責任,是一種「公民教育」外,本屆整個選舉,由候選人爭取提名,到正式報名,以至投票過程,都是「公義教育」的最佳教材。有關科目的教師,特別是任教通識科的,可靈活及小心地引用今次的選舉經驗,以達致最理想的教學效果。
可分下列幾項說明:

首先,公認的民主常識,是所有合資格的公民,均有「被選權」和「提名權」。據香港現行立法會的選舉規定,包括「超級區議會」議席在內,仍有相當比例的「功能組別」議席,其提名權屬該功能組別的人士或團體擁有。教師可跟學生討論,根據香港的歷史和現時的條件,「功能組別」是否仍具價值?是否合理和符合公義?即是說,在這選舉方法面前,是否人人平等?

其二,多議席的「比例代表制」是今次選舉分配議席的方法之一,原意是讓各個政治光譜的聲音能均衡地進入議會。但觀乎今屆選舉大混戰,當選與否,所屬政治光譜及選民意願的影響,反不如當選人於選舉前後的選舉策略及各政治力量的配票工程。這樣的話,「比例代表制」仍有意義嗎?教師亦可以通過模擬投票,讓學生明白選舉制度如何影響投票結果,亦可將他與另一種制度——「簡單多數制」比較,並從公平、公開的角度跟學生探討選舉公義的問題。

其三,確認書、參選資格被取消、棄選,是本屆選舉的最大爭議。政府在選舉前突然要求參選人簽妥確認書,有否不妥當?在選舉名單正式公布之前,無論有否簽署確認書,選舉主任仍根據報名參選者過去言行來取消部分人的參選資格,對被取消資格的參選人士是否公平?於此,教師可以就幾個不同個案去討論,鼓勵學生各抒己見。至於所謂棄選事件,教師則可集中引導學生思考當中的資源消耗及令選民少了一個選擇的角度去討論。

公義教育的推廣,有利一個地方政治的長遠發展,願各位同工共勉!(原載於2016-9-6  星島日報 〈大學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