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8日星期一

回應 明報 馬仲儀 〈吃子文化下的香港〉

看《明報》馬仲儀〈吃子文化下的香港〉一文,嚇出一身冷汗。我弄不清是她知識水平太高,讓我看不明白。是她愛護年輕人之心太重,讓她失了位。還是她別有用心,欲借意挑起另一波風雲。本來,就某大學懲處學生領袖一事,她提出看法,認為是懲罰「太重」、「不合比例」、「欠缺大學應有的風範」,又或者質疑罰則的基礎等便可。但文章卻偏偏嘩眾取地提出「吃子文化」及借意「侮辱」記者。(先不論,她質疑所提及的記者應採訪的方向是否正確,但她蔑視該記者的「專業判斷」及採訪的努力,卻甚明顯。)再說回「吃子文化」。就算她所提及的大學所施予懲罰太重,這又如何能跟「吃子文化」扯上關係呢?然而,她筆下卻竟然說「我弄不清勒令學生領袖休學一個學期,甚至禁用學校設施半年,是為了教導他們、是報復式懲罰,還是威嚇所有有意參與學運的學生呢?」意圖轉移視線,觸碰年輕人的神經。首先,以施罰者的角度而言,把懲罰加諸「犯規」的人身上,並借此對其他人予以「警示」,有甚麼值得討論?其次,藉「妖魔化」作者心目中的「對手」去推銷自己的觀點,方法並不見得高明。最後,是近年以此類似手法「溺縱」年輕人之歪風漸成,確令筆者憂慮。其實,簡簡單單的把道理說清楚,真的這樣困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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