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29日星期五

優質公民教育的基礎

由《逃犯條例》修訂所引起的風波,令香港社會正陷於五十年來,最嚴峻的政治、社會危機之中。筆者認識的一班熱衷於公民教育的老師,就仿如熱鍋上的螞蟻,正積極思考「可以做甚麼?」和「該怎樣做?」的兩個問題。其實,外地先進地區早已成熟的公民教育,其教學內容與教學方法,早無甚討論空間。然而,香港現時的社會狀況與質素,卻實在令人懷疑,直接引入外地經驗的做法,是否可行?且先聽聽筆者自己的親身經歷。

上月初,「反送中」運動普開始,即碰上筆者於大學教授的「教室內的社會正義」課程的首節課。還未定神之際,筆者就收到學生的缺席留言,大意說的,是「仍決定上課的,是犬儒」、「認同修例的,就是港豬」云云,令筆者一時不知該怎樣回應才好。卻不知,才過了兩日,筆者所加入的一個「小學同學會」組群,因管理人以該組群「不談政治為由」,抽起了一幅支持「反送中」的二次創作圖,竟被發帖者以「大是大非」作前提,瘋狂侮辱了一會。連筆者以第三者勸介,也被嗤之以鼻⋯⋯

公民教育,無疑是重要的,一個完整的課程,理應由「對良好公民的培育,乃至到社會上每個人對「公義」的追尋」,都包括在內。但課堂以外,學生於自身家庭環境乃至社會氛圍中的「薰習」,其實也是關鍵所在。一個「非表態不可、無中立位置可站」的社會,實在令人感到不安。有政治取向、愛恨分明,當然無不可。但一派「真理」在我手、「我對你錯」的「嘴臉」,可卻並不優於當權者一派「權力」在我手、「你是蟻民」的「舉措」。

筆者在此,祇想提出,凡實踐性的科目,「態度、知識、技能及價值定位」,尤其是面對初中或以下的學生,老師一定要把好關。態度,一定要中立、持平;知識,要堅實、有根據;技能,要夠立體及多樣性。而價值定位,於初中或以下的教育立場而言,一定要有利於社會的和諧和可持續發展。筆者始終覺得多年來社會所強調的「和理非非」可適用於中、小、幼的教育範圍內。至於高中以上,該怎樣處理呢?那是別話。(原載於2019-7-27信報〈教研陣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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