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29日星期五

升小派位方法改革 不能再拖 (下)

現時每年「升小」放榜後,其實佔至少三成,為數近萬的家長與小朋友,正進入另一場的比拼裡,這就是所謂的官津校「叩門」階段。於這階段,家長一般要先為小朋友準備一個學習歷程檔案、相關文件及自薦信,然後往心儀的學校填「申請表」。再等候對所有人都折磨至極的一至兩次筆誠、面試。

據悉,教局原意是於報讀小一的過程裡,儘量「減少小朋友進行各樣不必要的操練與準備」,避免造成壓力。無疑,這點筆者也是認同的?但難道「叩門」的安排,對家長與小朋友不會構成問題?

歸根究底,造成這個現象的,其實就是這個充滿缺陷的「小一派位制」。先是「自行分配階段」的「世襲制度」的不公平;後是「全港統一派位」的「大抽獎」,讓大部份「無分數在手」的家長,根本無法積極參與。而教局宣稱的所謂獲派的「首三走願」,與其說是家長真誠的選擇,倒不如說是「基於遊戲玩法」避免「最差結果」而出現的無可奈何!這再加上不少稍有名望的學校的叩門條件上,又列明「一一一」才考慮,試問那班徬徨無助的家長,又再可以做些甚麼?

基於以上各種原因,筆者認為有必要創立一套「家長綜合計分制」,讓想作更積極參與「小朋友升小遊戲」的家長,多一個選擇。筆者初步構思,可保留「世襲制」與「大抽獎」方法,惟上述兩者加起來所佔學額,應不超過全部百分之五十,讓部分認同現時玩法的家長,繼續參與教局原先的安排。而餘下的學額,則透過一個新設的「家長綜合計分制」去決定。當中計分項目,可包括:合適年齡、婚姻狀況(單親,可考慮加分)、子女數目、學歷、家長訓練、社會貢獻、所屬宗教/辦學團體及統一面試表現等。情況一如現時的「自行分配學位階段」,所不同的,是計分對象已換了是家長,而呈分對象則是全港所有學校。家長可自行報名參加,而教局則按比例撥相應學額給這部分家長的小朋友。

說坦白,沒有任何制度是絕對公平的。但一個大部分家長都無法第一身參與的「小一派位制」,則肯定是「反智」。希望當局能積極作出合理的改革。(原載於2019-7-13信報〈教研陣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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