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29日星期四

歌聲魅影 (歌劇)

寫這篇短文時,《歌聲魅影》今次在香港的公演,早已落幕。餘下的,就祇有它在筆者腦海裡一幕幕的劇情,和它在筆者心底裡對之的迴響。

記得多年前曾經閱讀過金庸先生年輕從事記者工作時,所寫的一系列「藝評」的文章,評述的藝術範疇,由文學到繪畫,由歌劇到京劇,由電影到芭蕾舞,一併俱全。當時自己心裡暗忖,大師即大師,博學如斯,實在難及其一、二。於是,從此就私下用功,舉凡香港有甚麼藝術展覽、文藝表演,能抽到空、又就腳的,都一律附庸風雅,濫竽充數一番。今次看《歌聲魅影》亦如是。

說坦白,《歌聲魅影》的故事本身,實在老掉牙。更何況,自多年前起,坊間小說、電影、文學,早已把它當中的情節精華拿來出炒賣,現時又有谷歌、維基的資料庫,當中甚麼神秘感、懸疑,早已蕩然無存。那它到現時還憑甚麼打動人呢?

這其實就要還原演藝的特性。表演者的個人魅力、現場震撼與美術燈光……。演藝,本身是重視即場表現和細節的。極少人會因為知道劇情而放棄去看一場表演。即如:歌劇、音樂劇、話劇、舞劇,台上的演員一開腔、一舉手、一投足,就自然能吸引台下觀眾的注意,並且能逐步觸動他們心中的節拍,再繼而啟動他們內心的感情。也因此,觀眾在觀看途中因過份投入或被觸動,繼而淚流披面、失聲呼喊或手舞足舞,於腦裡久久盈繞著某一幕,甚至幻想自己就是劇中人或舞台上的某個角色,並不罕見!

說回這次《歌聲魅影》在香港的演出。看報導知道今次的幾位主角都身經百戰,資歷驚人,而且從現場感受去說,的確是有打動人的能力。可惜是筆者對藝術形態的歌唱技巧缺乏修養,自己的英語水平又實在普通,不能充份欣賞他們的唱功之餘,也未能完全細味歌詞的鏗鏘與竅妙,致令踏進寶山,也未能滿載,實在是一樁小憾事。

不過,這老牌歌劇,也實在是值得欣賞的。看完它再翻看資料,才知它的導演,因為要遷就香港的這個場地,於舞台上做了大量工作。美術及道具,為求典雅,一絲不苟,動用了多種古董與文物。戲服從細節入手,連陳舊的摺痕與磨蝕效果,都不放過。大型面具的一場,更動用了幾個假人撐場。製作如此認真,再加上以頂級演員陣容上場,怎能不產生懾人的效果?

至於當中所探討的藝術精神與天份,外表美醜與世俗眼光,愛情本質的貪婪與排他,藝術才華與愛情間的選擇,劇情都頗能締造一個空間去給大家思考。而劇情以讓愛、退隱與成全告終,從編劇效果去說,是否最佳選擇,亦值得大家玩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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