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15日星期二

長春社佔用社區資源、黑箱作業

「天下烏鴉一樣黑」,享用社區資源、卻一味「黑箱作業」的情況,似乎在長春社舉辦的「社區文化遺產推廣計劃」裡,一樣存在。為甚麼筆者會這樣說?

事源筆者一心欲參加長春社舉辦的「社區文化遺產推廣計劃」,成為志願文化導賞員,又看到報名要求是:「十八歲或以上、富責任感、對歷史文化興趣濃厚、有志成為文化導賞員」,故一連兩次,一收到電郵,就立即報名。第一次名落孫山,筆者覺得可能報名的人太多;而第二次則是「先成為後備,最後仍落選」,筆者於是唯有心想「唯有下次」吧!況且,機會總是有的,而電郵上亦一早寫著如果參加者超出名額所限,主辦機構將根據申請人的資料進行甄選」。

然而,讓筆者忿忿不平的,是後來得知自己的一位律師朋友,竟在僅得三十名學額的情況下,仍然一連兩次都「即時入選」,令筆者馬上明白長春社的運作,其實是「黑箱作業」。

如電郵宣傳上所說,這個計劃由賽馬會慈善信託基金捐助,不是「希望加深社區各個持份者對歷史和社區文化遺產的認識,從而建立身份認同,投入參與社區古蹟保育及增強社區的凝聚力」的嗎?那麼,這麼緊張的學額不是應該給予更多人參加的嗎?為甚麼可以有人會連中兩次。而更可笑的,是事後有負責人通知我,原來今次有五十人報了名,而第一、二屆的畢業生是會獲優先取錄的,意味「既得利益優勢」持續,而且是「理所當然」似的。(然而,宣傳上寫著的,明明是「第一、二屆畢業生優先。)

當然,長春社是有權去選擇的,正是港府發免費電視牌照時一樣,因為他們根本從來沒有公佈挑選入圍的原則。祇是像長春社這樣佔用賽馬會慈善信託基金的資源,卻沒持公開、公平的態度去選參加者,又沒有向社會大眾透明開放當中所使用的原則,就令筆者感到失望。

1 則留言:

Blogger wongwhstephen 說...

後來寫了封投訴信給馬會,於是,長春社文化及古蹟資源中心的總監劉國偉先生打給我,話主席陳捷貴先生想見下我,問下我的意見。我答:冇時間,知道錯在哪裡,並作出改善,就可以了!

2013年11月5日 下午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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