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9日星期五

公然作惡的根據:當上帝已死時,一切都獲允許

近代哲學高峰期時,康德提出道德的義務論,指出:人有「善意志」,應該責無旁貸地接受「定言命令」去行善,算是為道德於哲學上建立了基礎。然而,像康德般抽象地建構道德理論,卻沒有為「一般人」在具體情況下定下道德的行動指引,卻引起往後很多哲學家的批評。其中黑格爾就以「凡存在必合理」的觀點,肯定了國家機制是理性的體現,認為一般人祇要跟從國家的機制去行事,就能實踐倫理的責任。而叔本華在「生物進化論」崛起的同時,則強調人類意識底層的「權力意志」,認為的世界上一切所謂的行為標準,都源於「自然規律」和「生命意志」,無非都旨在完成個體及種族延續的「自私、利己」目的。而由於人類受制於「自然規律」,因此,人也是可憐的。並祇有透過偶爾出現的同情心而促成的利他行為,人才能顯現他的高貴。

叔本華對倫理的想法,一直影響著尼采。尼采也同樣受「生物進化論」思維的啟發,認為人類受著「自然規律」的支配。所不同的,是尼采深信「上帝已死」,認定實踐「生命意志」,其實是每個人的使命。即如:雄性獅子之間的互相撕殺與競爭,最後祇有最優秀的那隻獅子,才有資格去延續牠的血脈,並在自己所霸佔的地域裡,進行管治。也正如:雌性的黑寡婦,基於養育下一代的需要,於交配完成後,會毫不留情把雄性蜘蛛吞噬一樣。因此,尼采提倡「超人」倫理,仰慕英雄及強調征服。勝者為王,一切行為,甚至殺戮,都被允許,間接成為後來納粹希特拉對猶太人進行「種族屠殺」的理論基礎。

尼采簡介
http://christ.org.tw/philosophy/philosophy/Nietzsch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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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則留言:

Blogger wongwhstephen 說...

有同學問,尼采思想的核心是甚麼?
這其實很難答。

概括一點說,應該是:人在混世中的生存意義和方法。
尼采卒於1900,處於世紀時代的轉折。
既感受大時代的無情與超乎想像的變化,又覺得生存應該具有意義。而假如「上帝已死」,人做的一切,就該被賦予一種意義。這種意義,既被賦予,但又需個體的爭扎(實踐)……。

也由於此,尼采亦是 存在主義 的一個 重要源頭!

2014年5月21日 下午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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