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2日星期日

也談外傭居港權

外傭居港權的爭議,在社會上擾攘了一段時間。表面上,是法律條文上的爭辯;但內裡,卻可能涉及歧視。提呈人大釋法,固然能夠解決法律上的爭議,也能釋除香港不同民間組織的互相撕裂。但筆者於這件事上所關注的,卻是法律背後的觀點、理性與公義。最常識的看法,第一是:為甚麼家傭的工作性質,亦即慣常由婦女所擔任的工作崗位,跟其它工作比較,會被賦予不同的內涵,繼而被《入境條例》加以「特別處理」?第二是:為甚麼同樣有申請歸化香港的案例?當申請者是來自歐美日等地方時,香港人沒表示甚麼,但當申請者是來自東南亞國家時,香港人的情緒會如此激動?說起來,這其實是多年前內地港人子女「居港權」爭議的翻版。一涉及香港人的個人權益,政黨及政客就會加倍煽風點火,而港府則會拋出一大堆「無從考核」其可信性的數字,以恫嚇香港人。鄭經翰早前分析時說得好,他說:雖然利益攸關,但他仍然選擇公義(與法治)。原因是:你今次一旦因為利益而放棄公義(與法治),下次別人也會因為利益而放棄你。其實,廿多年前英國人基於自身利益考慮,亦曾通過所謂法律方法 ,去剝奪香港人原先擁有的居英權,而當年的香港人也曾一度憤怒,感到被歧視和被離棄,但為甚麼香港人又不能得從那次事件中學習呢?更何況,外傭現時可以「有資格」申請「居港權」,並不等同馬上可以「有條件」獲得「居港權」呢!於此,筆者想起納粹時期,德國牧師馬丁.尼莫拉(Martin Niemoller)的反納粹懺悔文《起初他們衝著共產主義者而來1(First they came for the Communists),亦願以它與大家共勉。內容大致是:

起初納粹黨人衝著共產主義者而來,
我不是共產主義者,
我沒有說話;

接著他們衝著猶太人而來,
我不是猶太人,
我沒有說話;

後來他們衝著工會成員而來,
我不是工會成員,
我繼續沒有說話;

此後他們衝著天主教徒而來,
我不是天主教徒,
我還是沒有說話;

終於,
他們衝著我而來,
再也沒有人能站起來替我說話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相關資料 - http://zh.wikipedia.org/wiki/%E9%A6%AC%E4%B8%81%C2%B7%E5%B0%BC%E8%8E%AB%E6%8B%89

標籤:

0 則留言:

發佈留言

訂閱 發佈留言 [Atom]

<< 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