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16日星期三

從「世界杯」轉播權看政府與無線的角色與責任

看免費電視台播「世界杯」,除了「得啖笑」外,也真替香港失禮。沒有直播,算了;但連新聞片段,也是祇是播相片和動畫,是否有點滑稽?筆者不是球迷,沒有極端不快,但自2000年起,連續幾屆「世界杯」都有「轉播權」的問題,政府都不干預,又不設定底線,是否對香港人沒有交代?難為一眾官員還敢自誇香港是「國際級都會」?嚴肅一點說,轉不轉播雖然無關生存,但這卻是剝奪我們香港人的對外在世界訊息的「知情權」?進一步說,更可能變成在家中看「世界杯」也是階級的象徵?即如:沒有買《有線》,又沒有裝「機頂盒」,就沒有「資格」收看「世界杯」了嗎?亞視積弱,朝不保夕,也算了。但無線年年賺大錢,也不肯就「轉播權」為香港人盡點責任,爭取「轉播權」或分擔點「版權費」,就似乎有點說不過去,更何況無線根本不會怎樣虧本,枉他們早一兩年還口聲聲說,要關注社會,宣傳口號又說甚麼「無線精神,事事關心」。坊間說,無線是CCTVB,筆者不讚成,因為CCTV是有「世界杯」轉播的;而激進青年人把無線口號改為「無線精神,是是旦旦」,則由此事觀之,確實傳神到位。願香港政府眾高官,於下次世界性盛事開幕前,再三檢討電視台「轉播權」的條款與責任,避免香港廣大市民再有損失;而無線方面,則應反省作為「一台獨大」的大台的風度,與及對廣大市民的應有責任,不要再「是是旦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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