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26日星期一

我的故事.我的天

無線一台(或者應該更準確的說,是單一翡翠台)獨大的最恐怖處,是它可以不理會觀眾的喜惡或任何社會的責任。喜歡播甚麼,就播甚麼;極其量,於收視慘挫時,才作些調整。像《我的故事.我的歌》首集以容祖兒作主角,尚算合情合理。畢竟她進入樂壇已十年,難得未被淘汰,還修成正果,聽聽她的心路歷程,總算對社會大眾有些啟發作用。但其後的主角,卻似一集不如一集。即如:以幾朵未成氣候的樂壇小花和這兩年備受無線力捧的「百變模仿」小生,各佔一集,就已經有點離題。試問他們到底憑甚麼能說「我的歌」呢?當然,更極端的,是硬推剛獲歌唱比賽獎項的小女孩的故事為一集,以宣傳該歌唱比賽的二部曲的來臨。於是,節目中祇見滿目兒嬉,女孩的家人、同學、校長、老師、朋友,仿佛個個滿懷安慰,有幸身邊出了個「明星」。而小女孩亦老實不客氣高呼「實踐了自己的夢想」。但這是真實嗎?舉個例,一個熱衷電玩的孩子,日以繼夜於電玩裡尋找所謂「滿足感」,然後一朝成為「電玩王」,我們那時候真的值得為他的「實踐了夢想」而拍掌嗎?筆者自問思維保守、老土,不讚成年輕人沉溺於這類「夢想」1之上。不然,就請他們先取得基本學識,然後才全情投入去訓練,不要「坐井觀天」,以為拿了區區的一個獎項,就已經是「成功」的開始。但說回正題,筆者也冇意潑那位小女孩的冷水,她的努力,大家其實亦有目共睹。筆者要責怪的,反而是她的家人、親友、學校、無線及香港社會。因為他們極可能已經用「虛榮」毒害了一條青春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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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於筆者眼中,「夢想」雖然可以得虛幻,但卻總不能太「私我」。有一回,筆者的一名男學生,鼓起勇氣地告訴我,他的「夢想」是可以「到深圳連續按摩七日七夜」,祇欠把隱藏著的慾望也一拼爆發,令筆者一時哭笑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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