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1日星期三

混亂世界的思考邏輯

聽到投資公司的廣告宣傳片說,「『首選』不一定是『最好』」金句,令站長幾乎笑出眼淚來,覺得要吃廣告這行飯,真的不容易。但廣告畢竟是廣告,祇要無傷大雅,內容荒謬與否,實不必太認真。誰料,前幾天看新聞,政府提出「為保險買保險」的建議,竟然沒有人覺得荒謬之餘,而且更有很多人表示讚成,這令站長就再笑不出來了。要知,買保險這行為本身,就是要去買一份保障,讓投保者自覺「隱陣」些;但現在的提議,卻是「要為這份保障買多一份保障」,試問這樣高明的思考邏輯是那位高人想出來的?又比如說,根據這種邏輯,當替第一份保險買的那份保險有風險時,投保者是否又需要再買多一份保障呢?答案若果是「是」的話,依筆者看,那倒不如連第一個保障也不必買了。而答案若果是「否」的話,那麼提出這種建議的人,根本就是在「吸水」。令筆者聽不明白的,是負責管理此類「保險基金」的乜乜局,總會收取某個百分比的行政費,然後過了若干年之後,又總會變成「獨立王國」與「私人俱樂部」。有盈餘的話,固然不會退款給供款者;但管理不善的話,卻總會要納稅人找數。如此一來,那我們買保險的這批小市民,豈非又是「自己救自己」,卻要養多了一班「廢人」?依筆者看,香港一早已經有《保險業監管條例》去保障投保者,亦有法律指引保險公司該如何運作。若法律不完善或過時,還是修例比較合理。這總好過又砌多一個「保險業保障基金」或甚麼局,讓原先已呈混亂的政府結構,更架床疊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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