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13日星期五

阿嬌的「定位」困局

明星,賣的除了是演藝才華與努力外,就是觀眾對他們的「幻想」。所以,多年來螢幕前的頂級偶像、藝人,像劉德華、黎明和郭富城等,都很少公開自己的戀情,面對傳媒追訪私人問題,都祇會吱唔以對。也由於這樣,在他們眼中看來,拍「床戲」己經是可免則免,更惶論要公開自己的性生活。那麼,女明星呢?「無性化」,最好;「戀愛專一」,次之;「結婚產子」,也可以接受。但甚麼公然約會、接吻、拖手、愛撫,卻一律是「死罪」,那管是「男的未娶,女的未嫁」,都會被冠上「淫蕩」之名。而阿嬌今回被判定的,卻又不止於此。那還包括一項「欺騙觀眾感情」的罪名。要知,Twins,賣的是少女感覺、清純、無性及可愛,而去年當一眾「粉絲」及他們的家長都相信阿嬌最初的「聲明」,力撐她是「被誣蔑」時,阿嬌突然冷冷的一句,說自己「很天真」及「很傻」,就已經敲碎了很多人的心,並從此註定會失掉他們的擁戴。而一年後,挾著英皇與無線的大力支持復出又如何?阿嬌能繼續那種「楚楚可憐」的形象嗎?她又能堅持流著那種「彷彿受委屈的眼淚」多久?觀眾善忘是真的,但卻別期待觀眾會甘心受欺騙。阿嬌要復出,掛著昔日的「假面」已經不可能,要再上路,就祇能重新在形象上「定位」。於此,筆者寄語她不要再「行差踏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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