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1日星期日

唐英年今回是「自作聰明」!

唐英年司長,護主情切,但比喻卻不倫。要知以母子、師生,去比喻行政長官與立法會議員的關係,就是以「父母官」高高在上的心態自居。但這妥當嗎?固然,若為官的,有「父母官」的胸襟與能力,處處為「子民」著想,當「子民」的,自然也無不可。但現在呢?況且,唐英年也不可能不知道,其實現時香港的「行政長官與立法會議員」的關係的真實情況,正好應該是跟他所比喻的「權力位置」相反才合理。曾蔭權自己不也是說過,行政長官祇是「一份工」,而市民才是「老闆」嗎?而根據邏輯推論,既然他自己不是由市民選出來,那麼「由市民選出來的立法會議員」,自然就應該是他所要交代的對象了。而佔10巴仙的民意,就等如是他1/10個老闆。老闆就員工的表現拍檯責罵,或者在員工面前「爆粗」或「擲蕉」,固然是「無品」,可是卻「合情合理」,員工若不滿,大可請辭……。唐英年今回是「自作聰明」了。說起來,還是曾鈺成於10月17日的亞視《你有理講》節目中所說的說得好。他說:「在現行的立法會的『比例代表制』的選舉中,少數派別包括『激進派』,永遠有市場。而祇要激進議員對準那些激進選民的要求,議會內的激進行為,將長做長有。」政府要改變這種形勢?看來要檢討一下自己「捉蟲」的遊戲規則了。

0 則留言:

發佈留言

訂閱 發佈留言 [Atom]

<< 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