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10日星期二

大企業的良心給誰偷走了?

資本主義的精神是「創富」,並高度讚揚「自利」行為。而按此理,大企業既然不是慈善機構,固所以在面對困難時選擇裁員,就是理所當然。那管它們是否仍擁有龐大的資產與利潤?亦不管有虧損也好,責任應由誰負?而時值金融海嘯,就更加令人看到資本主義自由市場,企業由管理人按照所謂「成本效益」去運作的荒謬。比如說,企業仍有錢賺也好,照樣裁員、減薪,而且肥上瘦下,不管你過去對公司有幾忠誠,也不管以往你對公司作出了多少貢獻。按法例賠足的,已經要說句「謝主隆恩」;而假若遇上僱主「夾帶私逃」,就祇能怨句自己倒楣。本地的工人權利,一向受剝削,連「集體談判權」也沒有。政府經濟好時,說經濟好,勞資關係和洽,不用談。經濟差時,說經濟差,要集中搞好經濟先,更加不用說。面對政府積極不干預,諸多如此沒有良心的大企業,本地受薪階層就如砧板上的肉,等人烹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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