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年幼時,正是貧苦大眾的一份子。記憶之中,那時在黃大仙、老虎岩的市集,有一種頗特別的廚餘 / 剩食,價格不高,但質素不差,而且與款式也不少。甚麼火雞肉、雞肉、鴨肉、魚肉、肉排、牛柳、串燒,甚至連糕點和甜品,都一應俱全。卻原來那是來自當年機場酒店的「自助餐」的「剩餘物」。市集有幾個流動小販,每晚去收集,然後第二天一早,就拿到檔口去賣。所謂「手快有,手慢冇」,憎多而粥少,是窮人子弟兵的「恩物」。
成長以後,收入漸穩定,家中開始養狗,就開始了另一種習慣。那就是把自己每餐不吃或吃剩的東西,稍作清洗,都留給自己的狗,並享受那些跟他們分享的滋味。如此,一年復一年,直至他們都先後離開。
幾個月前,開始上山餵飼流浪狗,令筆勾起了這些回憶。也再記起,所謂廚餘、剩食,其實並無「不妥」。它祇不過是現代城市人的一種習慣,寧願浪費,也不肯在點食物(或製作食物)時控制份量。而現時筆者無論在那裡吃飯,也會隨身準備一些循環再用的小「膠袋」,用以盛載食剩的東西,再留給流浪狗吃。
就這樣,筆者開始了第三段與廚餘、剩食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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